close

觀音傳奇 (九)「解甲歸田」:

 

田中基測(2)   

圖片說明(彰化埔尾基測)

 

田中基測(3)     

圖片說明(彰化埔尾基測)

 

有些人喜歡喝酒,有些人只有在酒精的催化下,才能做出一些他們平時不願做、不能做、也做不出的事,有些人只有在酒後才會有創意,在人類的歷史上,一定有很多深奧的哲理、曠世的鉅作,是在酒精中孕育出來的,但是我還是不喜歡喝酒。

 

「來!上士,乾!你不是老說自己是「金門一口井」灌也灌不滿嗎?怎麼才喝了幾口就趴在那邊裝死。」:滿臉通紅的營長用手推了推趴在桌上的我唸道。我抬起了快達酒精臨界點的腦袋回答道:「營長,井裡面裝的是水,你有看過那口井中會裝酒的嗎?」。營長順手又將我的酒杯倒滿後說道:「放屁!你不要以為你要去「職訓」了(在當時規定:凡服役滿五年以上者,可於退伍前六個月,參加由各縣市勞工局或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(退輔會),所舉辦之職業訓練,只是在我們之後不久,就改成須服役滿十年才得申請。),我就管不了你,告訴你,只要你一天還沒退伍,我就是你營長。」。我端起了盛了八分滿黃湯的酒杯,大著舌頭的回道:「是!你是我營長,你一輩子都當我營長好不好?」。「你是詛咒我升不上去了是嗎?對了!你去職訓就好好去上課,不要像第二連那個士官長一樣,報了訓又不去上,結果還不到一個月就被捉了回來,好在指揮官看在他幹了八年多又快退伍了,否則他可能就要到悔過室裡去蹲了。」。

 

這是營長在我離營的前一天,特地為我舉辦的「告別式」,只是我從來沒想過,像他這種出身軍人世家(他老爸還是個中將呢),從預校(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)、官校一路爬上來的人,也會喝的一臉像猴子屁股似的,或許是離情依依、或許是觸景傷情,或許是太多的或許。

 

「革命的陣營裡,我們同生死共....要向你敬上最敬禮。」,晨光初露,曉霧未散,依舊尚在宿醉中的我,拎著僅剩的行李,在歌聲的歡送中踏出了營門,雖然連長特別交待值星官,一定要把場面弄的煽情萬分,一定要把我弄的感動落淚,只可惜營部連的人數實在不多,兩旁夾道相送的人龍,似乎還沒踏個幾步就走完了,況且此時距離我退伍令生效的日期,還有著一百八十多天,所以場面雖然熱烈,不是總覺的彷彿缺少了點離愁,一種真正的離愁。

 

半年的時光說快不快,說短也不短,時間剛好足夠讓阿波羅駕著它的金色馬車,從北迴線馳騁到南迴線。至於這半年裡我究竟有沒有去職訓局報到,這當然是個不能說的秘密,我只能說這半年裡我領的一直是雙餉,一份國家發的、一份公司給的,而我之所以沒有受到像第二連那個單數期學長一樣的遭遇,我也只能再說:「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玩的,漏洞當然是給懂門道的人鑽的(是不是覺的我很詐,有時候我也這麼認為)。」。

 

在我離開部隊的六個月後,我又再次的回到了這個曾經熟悉、曾經成長、曾經令我憎恨不已,又曾經令我在午夜闌珊時、在孤燈獨影時,在最不經意時,會偶爾想起的環境,在我退伍令生效後的第十三天。

 

「搞什麼飛機啊,叫你回來拿個退伍令還得三催四請的,我看你是不想退伍了,來!申請書填一填我再幫你辦留營。」:人事官手裡晃著張A4的「自願留營申請書」說道。一身便服的我抱怨的回道:「人官!你嗎拜託一下,營上不是下個月就回觀音了嗎?還要我從台北跑到彰化來。」。人事官放下了手上的自願留營申請書,接著從抽屜拿出一張蓋著大關防的厚紙片:「好啊!你不要來啊,反正退伍後超過十五天不去公所辦歸籍,那你就不要退伍了,哪!這是你的退伍令,要不要?」。我一邊伸手一邊說道:「廢話!等了八年半了,你說要不要。」。

 

從人事官手中接下了黃底白邊的退伍令,或許是離開部隊早已半年,心中的情緒悸動倒是沒有自己想像的那般激烈,只是淡淡的唸了句:「幹——了八年六個月,老子終究還是等到你了喔!」。仔細的端詳了一下,這張花了我八年六個月黃金時光的憑證,『陸軍行政三等士官長』,說來諷刺這個兩粗一細的三等士官長階級,卻是在我退伍後的第三年,在我第一次也是至今唯一的一次「教召」中,在宜蘭的金六結營區,才有機會掛在肩膀上,以一個老百姓的身份。

 

「幹——什麼東西啊!」:這次的「幹」聲倒是激動的從我口中罵出來的,我指著退伍令對人事官說道:「人官!你看,名字的第三個字寫錯了,同音不同字。」。人事官一邊將視線移向我手上的退伍令一邊說道:「我看,咦!真的耶。」。「廢話!快問一下怎麼辦啦,還在那邊人五人六的。」。數十分鐘過去後,人事官放下了手中的話筒,衝著我一臉的奸笑:「士官長你太利害了,真的是人五人六耶,不過你要親自去陸總部更改,就去人五和人六。」。

 

站在桃園龍潭的「陸軍總司令部」大門,這是我當了八年六個月的陸軍,第一次的踏入總部,不但是在退伍後的第十三天,居然還是為了這麼一件「鳥事」,不過卻也讓我這八年六個月軍旅生涯的終點,結束在一個戲劇性的過程中,結束在一個屬於陸軍最高權利指揮中心的場所中。

 

回到台北辦完了歸籍,從此身份從一個軍人回復成一個百姓,一個擁有「榮民」身份的百姓(當時的規定只須服役滿五年即可取得榮民資格,後來也改成須服役滿十年)(特別強調一點,榮民的全名為「榮譽國民」,絕不是一些垃圾政客口中的「外省豬」或「賣台集團」),一個剛滿二十四歲的榮民。

 

155加(13).jpg   

圖片說明(M59-155公厘加農砲)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大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